宁夏自治区两会召开期间,自治区政协委员卢红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在离婚案件中严格落实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的提案》。卢红提到,妇女权益保障法第67条创设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其中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但在司法实践中,各级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的执行力度还不够,大量案件的统计信息显示,大部分家庭中夫妻双方的财务信息处于不对等状态,这种信息不对等的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家庭弱势一方(如全职主妇或低收入者)权益受损的风险。卢红建议,制作《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的制式表格并广泛应用于各级法院的离婚案件中。表格中载明的事项要求当事人如实申报,不得隐瞒或遗漏,同时要求提供与申报财产相关的证据。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