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6日10时许,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东绕城大队值班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在辖区乌拉泊枢纽匝道往吐鲁番方向路口,一辆蓝牌轻型货车在路口内突然刹车并开始倒车,期间险些与一辆正在正常行驶的重型货车擦肩而过,民警迅速与该驾驶人联系,告知其违法行为已被记录。

经进一步了解,民警得知该驾驶员王某驾驶车辆要前往奎屯,因与副驾乘客说话分神,导致走错路口,后悔之余,王某看周围没人,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开始了危险的倒车行为。

最终,该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被录入综合应用管理平台,将面临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新疆交警提示:错过高速公路出口请“将错就错”,继续行驶至下一出口进行绕行,切勿在高速公路上倒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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