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凌晨4时许,北京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致1死4伤。
初步调查认定, 火灾系室内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内部故障起火所致。
消防部门提示居民,电动自行车或电池不“进楼入户”,应在室外指定场所安全停放、充电。
△起火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
据统计,90%的电动自行车起火致人伤亡案例,发生在门厅、过道及楼梯间等室内场所,这是因为电动自行车或电池一旦“进楼入户”,发生火灾后,人员将难以逃生和自救。
一方面,电动自行车起火的危害主要表现为火场高温和毒烟,电动自行车部件为塑料、橡胶和聚氨酯材料,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一旦人体吸入,只要3到5口,就会昏迷,随后窒息死亡。当周边堆积了可燃物时,火势将在短时间内迅速蔓延。
另一方面,电动自行车大多采用锂离子电池,一旦失火,燃烧迅速猛烈,3分钟温度可达1000℃,多数家庭都没有能力和时间进行有效处置。锂电池热失控后,泼水、干粉灭火器和沙土覆盖难以熄灭。
消防部门呼吁, 居民应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在指定充电场所安全充电,不要将电动自行车或电池带到室内停放、充电。严禁在楼梯间、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处停放、充电。
严禁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或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池。
如发现有电动自行车或电池“进楼入户”,应提示、制止或拨打12345热线电话举报投诉。
从2021年5月1日起,上海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充电等行为。
条例规定
聚焦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问题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 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
条例鼓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通过制定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等,引导业主使用非机动车集中充电设施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非机动车违规充电是“屡禁不鲜”的话题,对此《条例》规定: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管理者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等应当予以劝阻、制止。
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这些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条例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人员密集场所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制定上海市住宅小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配套建设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划和配套建设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
来源:东方网、北京晚报、荆楚网、湖北应急管理、中国消防等
编辑:唐依琳、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