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到交警大队
处理交通事故
然而
民警问了一个看似无关紧要的问题
“你是怎么来的?”
万万没想到
正是这个问题竟牵扯出一桩
“自投罗网”戏码
2月15日下午3点
江苏南京
一名黑衣男子来到
南京交警四大队事故处理接待室
他表示
前几天自己驾车发生碰擦
今天特意来处理
但民警发现
黑衣男子有点不对劲
民警问了黑衣男子
一个看似无关的问题
“你是怎么来的?”
却让黑衣男子慌了神
“朋友开车送我的”
“哦不,是小孩开车送我来的”
男子的回答前后不一
显得支支吾吾
而当民警要求他打电话给“朋友”时
男子称,电话打不通
民警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
答案很简单
民警调出监控视频
画面中
正在开车的,正是黑衣男子本人
自己开车来处理事故
为啥不敢承认?
难道另有隐情?
原来,当黑衣男子走进交警大队时
民警就已经发现
他身上有酒气
民警现场对他进行了吹气检测
结果显示
黑衣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
21mg/100ml
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酒后开车来交警大队
好大的胆子
虽然他向民警再三表示懊悔
但为时已晚
酒后驾车
后果很严重
目前,该男子被处以
1000元罚款
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他为他的“目无法纪”
付出了代价
延伸阅读
什么是酒后驾驶?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的后果很严重!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扣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什么是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是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驾的后果更严重!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
交警提醒
酒后开车只会让你离危险更近一步
请自觉抵制、主动劝阻
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切勿心存侥幸!
记者 郭金雨 邵伟 通讯员 洪滔
综合 南京交警四大队 山西交警
来源:江苏交通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