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 湖南交警微信公众号2月21日发布一则典型案例,并提醒:切莫超载。

“都是自家人,挤一挤没事”“尾厢也能坐人”……这些超员载客的理由看似“合情合理”,实则不仅违法,更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2月7日晚,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芦淞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建设路荣时代广场前有一辆小车超员载客,不仅后座坐满了人,竟还有一人“坐”进了尾厢。

接到举报后,交警立即展开核查,并联系该车驾驶人易某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经核实,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2人。而“坐”进尾厢的乘客竟是易某的妻子。

易某因“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同时驾驶证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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