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1月7日上午,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长沙开幕。会议将听取和审议1项报告、关于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4件地方法规草案、人事任免案,审议并原则通过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文件,审查4件地方报批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剑飞、陈飞、胡旭晟、周农,秘书长王晓科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曹志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朱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晓颖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胡旭晟作的关于检查《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肖迪明,副主任委员田福德、卢乐云,委员欧爱国、赵为济分别作的关于《湖南省开发区条例(草案)》《湖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湖南省金融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草案)》《湖南省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若干规定(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株洲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益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矿山生态修复条例》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程水泉作的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现在,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756名。

会议听取了曹志强、王晓科、朱玉、叶晓颖分别作的有关人事议案的说明;听取了部分拟任人员任职前发言。

省监察委员会,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记者邓舒文通讯员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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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金融支持资金的安全管理

本报长沙讯 1月7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草案·二次审议稿)》。

记者从会上获悉,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提出,要进一步明确立法目的和上位法依据。据此,二次审议稿第一条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内容。

此外,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提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落实好现有科技金融法律法规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体现支持的精准性、差异化。

据此,二次审议稿在第二条第一款中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全面实施科技金融法律法规政策;在第八条中增加规定“为不同阶段和特点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差异化融资支持和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具体支持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提出,要加强对金融支持资金的安全管理。据此,二次审议稿第十条第二款增加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本规定获得金融支持的资金,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对挪作他用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协议处理”。

记者邓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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