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 到2030年,生育友好医院在助产医疗机构中的比例力争达到90%……9日,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公布《关于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聚焦群众所思所盼,引导助产医疗机构优化调整现有医疗资源,优先用于改善产科分娩和住院条件。
意见提出,加强高质量、普惠性产科床位设置,重点推动产科病房以单人间和双人间为主,适当配置多人间病房,保障每张病床充足使用面积,为多人间配备窗帘和隔离帘,加强孕产妇隐私保护,保持适宜温度和湿度,改善住院分娩条件;规范开展专业陪伴分娩,全面开展药物镇痛分娩服务,努力“全天候”均能够提供椎管内麻醉镇痛分娩服务,有条件的可开展家属陪伴分娩,倡导推进自然分娩。有条件的机构可设置一定数量的新生儿家庭化病房,努力满足新生儿家长入室陪护需求。
意见明确,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对于生育友好医院建设给予政策支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投入政策,要求各地合理确定产科价格水平,促进产科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同时,做好医保支付、价格调整和医疗控费等政策衔接,保证孕产妇生育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