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谢威 万信立 刘源丰 夏官迪
2月12日元宵节当晚,武汉经开区交通大队事故中队民辅警在后官湖南路全力二路至全力三路路段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21时30分左右,一辆黑色大众牌轿车在距离执勤点百余米处突然停下,引起了执勤民警席斯远的注意,他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司机康某半摇下车窗,声称自己突发心悸,无法继续驾驶,打算等状态缓和。尽管康某声称身体不适,席斯远并未放松警惕。在简单询问病情后,席斯远提出送医建议,但康某坚称不需要去医院,并表示自己此前也有类似症状,但从未就医或携带药物,只需休息即可。
现场,民警主动提出为康某提供帮助,但康某却数次以各类理由推托拒绝。这让席斯远不禁怀疑其存在酒驾嫌疑。
席斯远觉得不对劲,要求康某主动配合检查工作,可当康某打开车门时,一股很大的酒味就飘了出来。席斯远与辅警孟旭见状,立刻使用快速酒精检测棒进行检测,证实康某存在酒驾违法行为。随后,他们迅速将康某带至检查点,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再次检测,结果显示为72mg/100ml ,已达到酒驾标准。
面对铁证,康某终于坦白。他承认自己在元宵节当晚因禁不住亲朋好友劝酒,喝了白酒,随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看到前方交警查酒驾,便提前停车并谎称“心悸”试图蒙混过关,实际上身体并无大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警对康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