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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用自己收款码替换餐饮店收款码,被判2年有期徒刑罚金2万

电子支付如今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无论是扫码还是出示支付码都已经习以为常,但很多人有时会忽略一点,通过电子支付的款项是否真正进入了商家的账户?近日,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由扫码支付引起的盗窃案件。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被告人王某在吉林市某餐饮店担任前台期间,发现多数顾客通过扫描前台支付宝、微信收款码扫码结账,因自己手头紧张,遂采取用自己收款码替换餐饮店收款码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