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5日零时起,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开始执行新的征收标准。

此次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是由于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调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20元调整为4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10元调整为20元。

这也是今年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首次调整。值得注意的是,燃油附加费价格按照出票时间计算,即便出行时间在2月5日之后,但只要是2月5日零点之前出票,仍按照调整前的标准收取,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退补。

燃油附加费是航空公司为应对航油价格波动而额外收取的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制定的有关燃油附加费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基础油价的机制,我国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是以每吨航空燃油5000元为基准,超过了5000元的时候开始征收燃油附加费,征收的额度是按照燃油价格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的80%来征收,其余20%由航空公司自己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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