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使用,保护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近日,教育部、最高法、公安部等 18部门联合印发《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 不得将困境儿童标签化不得利用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博眼球、赚流量不得利用困境儿童个人信息进行募捐、直播带货等。 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因困境儿童通过其求助,需要公开有关信息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近年来,囿于信息保护意识不强、专业性不足、规范性不够等老大难问题,不慎或者故意披露泄露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事件还时有发生。相关规定的铁拳出击,正是要重点清理网络平台上大量盘踞的、以营销困境儿童信息及人设牟利的不法行为。

众筹平台上看到有孩子患病急需用钱,赶紧捐款相助,后续想看看孩子的情况,却发现怎么也登录不上网站了?去年,央视就曾曝光过多起不法分子利用困境儿童的真实筹款信息,制作虚假水滴筹网站在多个社交群内骗捐的恶劣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盗用水滴筹上的求助病童的个人信息和图片,欺骗很多不明真相的网友点击虚假链接纷纷捐款。

在一起辽宁阜新的骗捐案件中,当罪犯于2023年初落网时,竟已伪造了上百个假水滴筹链接,骗取善款超50万元。

按照2016年6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根据民政部2024年10月份的通报,截至当年第二季度末, 全国共有14.1万名孤儿和41.4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办法》同时规定,民政部门在组织实施社会救助、慈善帮扶、关爱服务时,要依法保护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监督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有关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提高信息保护意识。

教育部门监督指导学校落实涉及学生隐私保护的各项规定,在奖励、资助、爱心捐助等工作中, 不得泄露困境儿童个人及其家庭有关信息,依法保护遭受性侵害、暴力伤害等儿童的个人信息。

《办法》指出,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儿童关爱服务活动期间,需要处理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限于开展活动所必需的最小限度和范围,并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规定,各有关部门要规范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的处理,不得违规披露、泄露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处理不满十四周岁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

南都社论

杜绝标签化,保护困境儿童免受侵害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为规范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使用,保护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近日,民政部等18部门印发了《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困境儿童是指由于自身或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特别关心和帮助的儿童。帮助困境儿童,各方做了大量工作。但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相关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是困境儿童的标签化。在社会认知和信息传播过程中,如果过度强调困境儿童的困境状态,而忽视其个体差异和正常需求,就可能将丰富多样的个体固化。这种 标签化会导致困境儿童在心理和社会层面上承受额外的压力,被贴上“可怜”“需要帮助”的标签,从而影响其自尊心和自我认同感。

二是困境儿童个人信息面临诸多风险。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在获得困境儿童的信息后,往往加以商业化利用,导致困境儿童基本隐私权益受威胁。

前不久,一段关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男孩因贫辍学卖苹果供兄上大学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不少人同情。官方迅速辟谣,揭露这是一起摆拍蹭流量的事件,拍摄者支付费用以博取关注。此前, 一些假公益团队借困境儿童进行直播带货等案例已多次被曝光。在这些事件中,困境儿童完全成了心怀叵测者谋利的工具。而之所以得逞,关键在于他们经由各种方式掌握了相关儿童的信息。

现在,《办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困境儿童标签化,不得利用困境儿童个人信息博眼球、赚流量,不得利用困境儿童个人信息进行募捐、直播带货等。并且还明确,民政部门在组织实施社会救助、慈善帮扶、关爱服务时,要依法保护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监督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有关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提高信息保护意识。

不难看出,《办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困境儿童由于自身生理、心理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的特殊性,相较于普通儿童,其自我防护能力较弱,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给予特别保护的意义不言而喻。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落实《办法》并不容易。部分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可能对信息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这样就难以在工作中真正落实各项保护措施。由于涉及多部门的协同监管,难免会存在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协调沟通不畅等问题,就可能导致出现监管空白或重叠。

另外,在实际工作中,也许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如紧急救助时需要快速获取困境儿童信息,但又要兼顾信息保护的要求,如何在两者之间平衡,也存在一定的困难。

针对这些问题,加强宣传教育,面向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开展普法教育活动,通过社区宣传、家长学校等形式,让他们了解自身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十分必要。

建立跨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同样势在必行。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既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也要强化联合监管,对违反《办法》规定处理困境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以此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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