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月16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利发展”)披露,保利发展于1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具体审核意见是,保利发展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将在收到保利发展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对此,保利发展表示,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保利发展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编辑 寇德娜 校对 杨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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