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德州交警直属二大队曝光以下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请尽快办理报废手续(如已处理,请忽略此信息)。
报废车辆的认定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1、达到机动车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再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再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驾驶报废车辆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车辆报废流程
个人车辆:准备好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车辆:准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公章
将准备好相关手续和车辆送至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德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