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孔雨童 绘画 徐进 实习生 赵静宇
近日,广西大学法学研究生丁明以“强制使用人脸识别”为由将山姆超市告上法庭。2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
众所周知,实名制、专卡专用是山姆超市的一大特色。但其在线下使用时,“必须上传照片用于进门核验”却不止一次引发争议。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除了取得个人同意,获取人脸这种敏感信息必须满足“充分的必要性”“最小化”“有可替代方案”等原则。而“非人脸识别禁止进入”明显违背了这些原则。诚如一些法律界人士所提出的,想要确认使用人身份,核验身份证、实名认证手机号都可以实现;强制上传个人照片且无替代方式,有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之嫌。
关于“人脸识别”近年来我国走过了一段“法治”历程。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同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2023年,国家网信办发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期间,天津、深圳、杭州、东莞、上海等多地也先后出台地方性法律法规,对“人脸识别”进行规范和管理。
但回到现实生活中,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权益的保护仍不够到位,“人脸识别”的边界也仍不够明晰——“什么才是必要的人脸收集”这一问题需要在更多现实场景中得到回答。此外,强制采集、过度收集等问题仍然存在,百姓常常因为怕麻烦而妥协,想“讨说法”也并不容易。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山姆超市的提告人,和2019年“人脸识别第一案”的提告人都是法律界相关人士。后者作为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年卡会员,因园方突然将入园规则变更为“仅限人脸识别”发起诉讼。此后虽胜诉获赔,但野生动物世界依然沿用了“仅限人脸识别”规则,这使得这桩诉讼某种程度上,被称为“没有胜诉的胜诉”。
在这个数字化时代,伴随着AI技术的日渐成熟,以“人脸”为代表的个人信息保护需要更加被重视,保护机制也应尽快完善。我们期待更多个体力量将一些相关的不法和争议现象纳入全社会的“探讨群”,也期待更多有深远法律意义的新判例,来帮助厘清合法边界。此外,司法部门也应当在进一步细化法律法规基础上,直面更多此类权益保护“新问题”,来保护好亿万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