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文璇 通讯员 潘松然

2月27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公安分局王舍人庄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称在游玩时发现一只受伤的鸟,无法正常飞行,怀疑是珍稀鸟类,不敢随意处置,请求警方予以协助。

民警经过仔细观察,发现这只鸟体型矫健,喙部和爪子锋利,外形特征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相符。

为了避免红隼受到二次伤害,民警为它准备了清水和食物,随后联系了林业部门野生动物救助站。在等待专业救助的过程中,民警时刻关注着红隼的状态,悉心照料着它。

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赶到王舍人庄派出所后,确认这只鸟正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经过仔细检查,鸟儿并无大碍。

最终,在林业部门的安排下,这只红隼被送往救助站进行进一步护理,其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将被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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