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纪委监委2月27日消息,迪庆藏族自治州委原常委,州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桂俊留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桂俊留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桂俊留出生于1976年4月,云南曲靖人,2023年任 迪庆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2024年2月任迪庆州监委主任,同年6月主动投案。

通报指出,桂俊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执纪破纪、执法破法;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

利用职权为他人工作调动、职务晋升谋取利益;

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

插手干预案件办理,违规私存办案材料;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公司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桂俊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 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桂俊留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点赞(0)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