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2月26日,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京投发展”)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公告显示,京投发展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3.25亿元的公司债券,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京投发展应在此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组织发行。此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公告,京投发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公司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编辑 寇德娜
校对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