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泰林生物存在的问题包括:部分募投项目产能不足、自建项目用地变更、对合资公司暂停投资的情况未及时披露等。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叶大林、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叶星月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公开资料显示,泰林生物主营微生物检测与控制技术系统产品、有机物分析仪器等制药装备。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5亿元,同比增长19.37%;归属净利润1131.47万元,同比下降46.91%。

截至2024年12月11日,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稀释后,实际控制人叶大林、倪卫菊夫妇通过直接与间接方式,仍合计掌握泰林生物59.2%的股份,具有上市公司的绝对控制权。本次被处罚的高管均仍在职,其中叶大林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警示函指出,泰林生物部分募投项目产能不足。而在2024年底,泰林生物曾公告,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细胞治疗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原因包括变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以及受到宏观形势变化影响,公司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

财联社记者关注到,近日,最高检和证监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将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据介绍,2024年共查处包括财务造假在内的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35件,同比增长17%,居各类案件数量之首。

(财联社记者 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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