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15分钟以内免费,这本是方便车主的贴心设计,然而,这一便民措施却被一些人恶意利用,通过虚假离场的方式逃避停车费。近日,江苏一名车主因利用这一漏洞逃避停车费71次而引发社会热议。这样的系统漏洞是普遍存在还是个别现象,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在德州进行了实地测评。

2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德州天衢新区星凯国际小区门口的停车场,该停车场规定免费停车时限为一小时。当时正值下班高峰期,停车场车流量较大。记者按照“进场即出”的操作方法,尝试在进入停车场后立即驶向出口,出口道闸抬起后,车辆倒退回停车场,道闸并未放下,直到下一辆车经过出口才恢复正常。一小时后,记者将车驶离星凯国际小区停车场,结果显示,闸机未能及时更新车辆信息,记者成功“钻空子”避免了缴费。

2月18日上午,记者在德城区东地路和天衢路交叉口的停车场进行测试,这里的免费停车时限为15分钟。记者9:46开车进入停车场,随后在出口处让道闸开启,同样倒回停车场。20分钟后,记者顺利驶离停车场。

在德州长河公园停车场,记者尝试了同样的操作。停车5个小时后,记者依然可以逃费离开。

通过三个停车场的测评,收费系统的漏洞已显而易见。然而,这样的行为并非简单的“占小便宜”。山东阳光桥律师事务所李伟成律师指出,车主利用系统漏洞逃避缴费,可能涉及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

从民事角度看,停车场作为提供停车服务的一方,与车主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车主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缴费,违反了缴纳停车费的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停车场有权要求车主补缴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从刑事法律角度分析,这种行为已涉嫌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车主通过“进场即出”的方式,利用免费规则漏洞,逃避缴费义务,实质上是已占有了停车场的应得收益。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如果累计金额达到盗窃罪的追诉标准,车主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可否认,约束我们每个人言行的不仅有法律,还有道德。利用系统漏洞逃避缴费,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停车场设置免费时限,本是出于方便临时停车的善意,却被人恶意利用,这无疑是对善意的损害。

规则的存在是为了保障大多数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转。一旦有人肆意破坏,就会引发连锁反应,导致更多人效仿,最终受损的将是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因此,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都不会真正带来好处,反而可能让自己陷入更大的麻烦。

此外,停车场的收费系统和管理机制的漏洞如今暴露无遗,也为车主提供了可乘之机。停车场应加强技术和管理手段,完善收费规则,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张磊 张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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