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文清蔓
近日,湖北襄阳警方侦破的一起诈骗案,情节跌宕起伏,令人唏嘘。报案人李女士本是来送锦旗感谢警方神速破案,却意外被戴上手铐。这一戏剧性反转背后,隐藏着一个复杂的案中案。
起初,李女士遭遇诈骗,10万元资金被骗。警方迅速行动,成功将被骗资金悉数追回,这原本是一场警民携手打击犯罪的正面故事。然而,故事的发展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原来,李女士谎报案情,背后牵扯出一个更为复杂的“婚恋局”假币骗局,李女士本想以10万元来购买40万元的假币,对方以假币为诱饵,设下陷阱,而李女士则企图“黑吃黑”,最终被戴上了手铐。
2024年12月19日,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鲍某、张某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被告人李某犯购买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2月20日央视新闻)
相关视频截图
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虽然李女士最终没有真正买到假币,但她的主观故意已经构成了犯罪。试图购买假币,这一行为在刑法中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是指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专家说法,李女士想以10万元来购买40万元的假币,所以她有购买40万元假币的犯罪故意,她已经满足了购买假币罪的主观故意;另外在客观行为上虽然最终验证的时候是真币,但是她在客观上是有可能购买到这些假币的,仍然有侵犯货币管理秩序的危险。所以我们会将她认定为是购买假币罪的犯罪未遂,仍然构成犯罪。
法律的判定不仅仅依据行为的结果,更看重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李女士抱着侥幸心理,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的底线。“天上不会掉馅饼”,这句老话在这起案件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李女士本以为可以利用假币骗局谋取私利,却没想到最终坑害的是自己。
“一码事归一码事”,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并没有因为李女士是受害者而忽视她的违法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谎报案情、企图参与违法交易,都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这种严格执法的态度,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的诈骗陷阱和违法诱惑层出不穷。人们往往在利益的驱使下,失去了理性的判断,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李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它提醒我们,在面对各种诱惑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不要心存侥幸,以为自己可以在法律的边缘游走,最终只会自食恶果。
此外,这起案件也凸显了警方在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犯罪中的重要作用。襄阳警方在侦破这起诈骗案过程中,展现出了高超的办案能力和严谨的执法态度。他们不仅成功追回了被骗资金,还深挖案中案,将隐藏在背后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并揭露。这种对法律的忠诚和对职责的坚守,值得尊敬和赞扬。
湖北襄阳这起诈骗案,以其戏剧性的反转,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它告诉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受害者还是施害者,只要触犯了法律,都将受到应有的制裁。在追求利益的道路上,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法律的红线,不要让一时的贪念,毁掉自己的人生。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