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阳讯 近日,衡阳耒阳博大精神病医院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耒阳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督促整改。

大队消防监督员对耒阳博大精神病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湿式报警阀组组件中报警管路、延时器、水力警铃均严重锈蚀,不能正常启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此,大队消防监督员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耒阳博大精神病医院罚款5000元的处罚。

医院主要负责人表示接受处罚,积极配合做好火灾隐患的整改,不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为医院筑牢安全防火墙。

通讯员彭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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