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2月19日,在对外通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透露,今年,检察机关将开展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重点针对拆真建假、保护不力等问题开展监督。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以来,根据中央部署,公益诉讼范围逐步拓展。数据显示,2019年1月至2024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70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0348件,制发检察建议15529件,起诉296件;民事公益诉讼355件,起诉149件。
2024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增加检察公益诉讼条款。由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正式成为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
徐向春介绍,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广泛收集线索,深入开展调查,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加强文物保护。山西省检察机关办理的保护云冈石窟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行政机关半年内2次核减案涉煤矿矿区与云冈石窟保护区重叠面积共1.8平方公里,有效消除云冈石窟文物受损风险。
2024年,最高检还开展了长城保护公益行动,推动整治长城点段“应保未保”、修缮保养不规范、巡查防控不到位等问题,办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75件,推动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利用工作。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方面,检察机关聚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的保养修缮、风貌破坏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研究制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为基层办案提供更为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范参考;开展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重点针对拆真建假、保护不力等问题开展监督。”徐向春表示。
编辑 白爽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