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阳讯 近日,衡阳市石鼓区一美容院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衡阳市石鼓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前期,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石鼓区黄沙湾街道华源支路雅士林欣城的衡阳市石鼓区蓝天美容院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大厅东南面1个室内消火栓箱内手动起泵按钮信号线未连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经过调查取证,该单位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该单位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该美容院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吸取此次教训,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升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到位,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员工及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通讯员夏可

点赞(0)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