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 如何进一步补齐群众身边健身设施短板?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强化规划用地保障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编制详细规划时,要细化落实体育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按照构建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要求,明确各级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具体布局和用地安排,合理确定规划控制指标,并征求体育部门意见。
《通知》要求,强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安排。对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纳入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户外运动设施,可根据户外运动设施、管理用房、停车场、硬化道路等实际建设占用的土地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帐篷露营草地、登山步道及栈道、汽车越野坡道、生态雪道、滑翔伞起降场草坪等新业态体育场地不压占地表、不改变现状的,按原地类管理。
《通知》要求,充分利用“金角银边”,支持利用公园绿地、桥下空间、零星用地、低效用地等“金角银边”以及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未进行实体封闭、无地基基础的体育健身运动场地,以及室外露天体育设施场地加装可伸缩式顶棚等的,可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支持建设临时性体育设施。
《通知》提出,鼓励公园绿地适当配建体育设施,并就规范住宅、学校等体育设施配建要求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