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侯祥家 青岛报道
诉调对接机制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关键一环,旨在通过诉讼与非诉讼方式的有效衔接,实现矛盾纠纷的快速、高效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然而,与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的整体工作要求相比,青岛诉调对接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亟需进一步完善。在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青岛市人大代表、山东鲁宁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力军建议,要建立统一的诉调对接信息平台,实现法院、司法局、调解组织等单位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
“尽管青岛市已建立了一些诉调对接平台,但平台功能尚不完善,信息共享存在壁垒。部分调解组织与法院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导致调解案件的流转、调解结果的反馈等环节不够顺畅,影响了诉调对接的效率。”张力军表示,在诉调对接过程中,部分程序环节不够规范,缺乏明确的操作指引和标准。同时,还存在经费保障不足、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
对此,张力军建议,建立统一的诉调对接信息平台,实现法院、司法局、调解组织等单位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共享案件信息、调解资源、调解结果等数据,提高诉调对接工作公信力、透明度和质效。同时,统筹全市调解力量,整合本地资源,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青岛市司法局应加强对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青岛市调解协会制定行业规范,提升调解服务质量,打造调解服务品牌。
规范诉调对接程序,明确案件分流标准和程序,明确哪些案件适合调解、哪些案件应进入诉讼程序。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优先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或按民事诉讼法应当尽快启动司法程序的案件,应及时进入诉讼程序。
同时,制定专项调解工作经费规范性文件并加以落实,规范资金来源,使用管理办法。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渠道,深入宣传诉调对接工作的作用和优势,广泛宣传调解的成功案例和典型经验,提高群众调解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