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先生是吉林人,

去年夏天的时候来沈阳工作,

来到沈阳后,

第一时间就想赶紧找房子落脚,

可就关于这房子的事,

他进退两难了。

肖先生现在只希望终止合同,

退回1个月房租和押金,

还有剩下的管理费。

在记者的协调下,

房主王先生与两位租客达成一致,

并表示租房继续,合同另起!

律师提醒:

大家在租房子的时候

一定要心细加仔细,

找正规中介,

最好和房主签订合同,

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合同,

为以后的维权留下的证据。

记者:张洁、闻奇

来源:新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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