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某某因诋毁奥运冠军被警方刑拘,朝陈梦竖中指女子又该如何处理
文/姜诗华
本届奥运会乒乓球女子单打决赛之后,很多人似乎并不待见陈梦夺冠,一名网民贺某某,在微博上公然发表诋毁我国乒乓球运动员及教练员的言论,内容恶意满满,不仅伤害了运动员的个人名誉,更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最新消息显示,贺某某已经被北京警方刑拘,在笔者看来这是咎由自取。但是,那个在体育馆内朝陈梦竖中指并口吐芬芳的女子呢?又该如何处理呢?
在社交媒体平台日益发达的今天,言论自由确实是我们每个人都享有的基本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攻击、诽谤他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面临法律的制裁。贺某某的行为,正是触碰了这一法律红线,警方出手无可非议。
不过,无独有偶的是,在陈梦赢球后,现场看起来竟有疑似中国球迷朝她竖中指,并且口吐芬芳。有现场观众拍到,在陈梦赢球的瞬间向观众挥手致意时,身后看台上有位女球迷向她竖起了中指,并接连口吐芬芳。有网络消息称这名女子疑似某品牌的公关经理,当然这一消息并未得到证实。但毫无疑问的是,这名女子竖中指并辱骂陈梦,基本上属于事实,既然贺某某为她的不理智行为付出了代价,现场辱骂陈梦并有不雅动作的这名女子,是不是也该为她的行为付出代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