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入地

便利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

据央视 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档案局近日联合出台《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加强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便利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办法》将于2025年3月20日正式施行。《办法》共31条,涵盖登记档案管理总体要求、档案收集与保管、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迁移、档案查询与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登记档案管理的管理体制《办法》规定登记档案管理坚持统一标准、分级管理、集中保管原则。市

两部门联合出台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记者昨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档案局近日联合制定出台《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20日正式施行。办法共31条,涵盖登记档案管理总体要求、档案收集与保管、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迁移、档案查询与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旨在加强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登记档案,便利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办法明确登记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管理体制,规定登记档案管理坚持统一标准、

中共中央、国务院: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等权利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其中提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促进学校优秀领导人员和骨干教师区域内统筹调配、交流轮岗。有序推进小班化教学。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健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档案局联合出台《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今日(2月17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为加强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登记档案,便利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出台《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3月20日正式施行。《办法》共31条,涵盖登记档案管理总体要求、档案收集与保管、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迁移、档案查询与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四部分,一是明确登记档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等权利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其中提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促进学校优秀领导人员和骨干教师区域内统筹调配、交流轮岗。有序推进小班化教学。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健

两部门联合出台《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2月17日消息,为加强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登记档案,便利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2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出台《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3月20日正式施行。《办法》共31条,涵盖登记档案管理总体要求、档案收集与保管、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迁移、档案查询与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登记档案

《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3月20日起正式施行

人民网北京2月18日电 (记者郝帅)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为加强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登记档案,便利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出台《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3月20日正式施行。《办法》共31条,涵盖登记档案管理总体要求、档案收集与保管、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迁移、档案查询与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主要内

不得限制、妨碍经营主体登记档案迁移 管理办法将于3月20日起施行

本报北京2月18日电 (记者林丽鹂)为加强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登记档案,便利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档案局日前联合制定出台《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将于3月20日起施行。办法涵盖登记档案管理总体要求、档案收集与保管、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迁移、档案查询与利用等内容。办法规定,登记档案管理坚持统一标准、分级管理、集中保管原则。并对登记档案的归档范围、立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