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春玲

以改革思维深化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自工会成立以来,伴随着中国社会的法治化进程,工会工作始终沿着法治化的轨道前行。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为开展工会工作奠定了法治基础。当前,劳动关系灵活化、职工就业无界化等特征愈发明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的劳动关系认定难、维权服务难、社会保障难等问题亟待解决

工会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的“必答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要求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就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等,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彰显了我们党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必然

在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骨干力量,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有生力量,也必将成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支撑力量。工会要在深化产业工人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