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出台《办法》 明确对这三类非法社会组织“露头就打” 民政部今天(19日)公布新出台的《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明确了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责任分工、执法程序等内容。明确打击对象:根据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法规调整情况,将具有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等三类情形的组织作为打击整治对象。同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 新闻 2025年02月23日 0 点赞 0 评论 11 浏览
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民政部出台新办法→ 今天(2月19日),民政部公布新出台的《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明确了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责任分工、执法程序等内容。《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一)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二)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三)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同时, 军事 2025年02月23日 0 点赞 0 评论 9 浏览
民政部发布新规,有这“三种情形”明确为非法社会组织 2月21日记者从民政部获悉,近日该部发布《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明确了属于非法社会组织的“三种情形”。同时,新规还明确了执法程序和执法措施,社会公众可投诉举报。这一规章是对《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的修订调整。新规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新规明确了打击对象,对于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社会团体筹备期间 新闻 2025年02月23日 0 点赞 0 评论 15 浏览
民政部出台办法 明确对这三类非法社会组织“露头就打” 据央视新闻消息,民政部今天(19日)公布新出台的《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明确了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责任分工、执法程序等内容。明确打击对象:根据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法规调整情况,将具有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等三类情形的组织作为打击整治对象。同时,落实党中央 新闻 2025年02月23日 0 点赞 0 评论 11 浏览
《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5月1日起实施 进一步强化“露头就打”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1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民政部今天发布《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办法》共二十三条,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近年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面临的形势日趋复杂。”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说,当前,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更加隐蔽,发现难、取证难;违法成本偏低,许多非法社会组织 新闻 2025年02月23日 0 点赞 0 评论 18 浏览
民政部出台办法 明确对这三类非法社会组织“露头就打” 民政部今天(19日)公布新出台的《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明确了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责任分工、执法程序等内容。明确打击对象:根据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法规调整情况,将具有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等三类情形的组织作为打击整治对象。同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 新闻 2025年02月23日 0 点赞 0 评论 16 浏览
民政部出台办法,明确对这三类非法社会组织“露头就打” 民政部今天(19日)公布新出台的《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明确了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责任分工、执法程序等内容。 明确打击对象:根据社会组织管理政策法规调整情况,将具有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等三类情形的组织作为打击整治对象。同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 新闻 2025年02月23日 0 点赞 0 评论 12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