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根基(专家点评)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生态环境法律和制度建设进入了立法力度最大、制度出台最密集、监管执法尺度最严的时期,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提供了制度保障。我国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1+N+4”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其中,“1”是指基础性、综合性的环境保护法;“N”是指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门法律;“4”是针对特殊地理、特定区域或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所进行的立法。经过长期努力 新闻 2025年02月05日 0 点赞 0 评论 27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