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及相关责任人收监管函 1月17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蒋军、王磊、余厚蜀、姚晓华、曹秉安、胡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准确。航新科技在 2023 年三季报以前对子公司 Magnetic MRO AS 的航材和发动机贸易业务进行核算时,未能根据合同条款和 新闻 2025年01月23日 0 点赞 0 评论 35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