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客妹”带客上门消费吃回扣,海南一餐饮店被罚10万元! 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一宗涉“拉客”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基本案情三亚某餐饮店在经营过程中,采取了由“拉客妹”带客上门消费,给付“拉客妹”一定比例回扣的经营方式。回扣比例为所带客人海鲜加工费的60%,支付方式为消费后隔几日通过微信扫码或者现金支付。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某餐饮店的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作出《处罚决定》,给予某餐饮店10万元罚款。某餐饮店不服,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某餐饮 新闻 2025年02月28日 0 点赞 0 评论 31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