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2143万元!贵州省财政厅原副厅长王瑰一审获刑9年,曾遭发小“围猎”
▲庭审现场1月24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瑰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被告人王瑰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23年,被告人王瑰利用担任铜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副书记,江口县委副书记、县长,原铜仁地区、铜仁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铜仁幼儿师范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