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星

泰林生物及时任董事长等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泰林生物2月25日公告,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叶大林、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叶星月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指出,公司在现场检查中存在部分募投项目产能不足、自建项目用地变更、对合资公司暂停投资的情况未及时披露等问题。

从一片落叶开始

秋日的京城层林尽染,微风拂过,一片银杏叶摇曳落下,走在路上的叶星(化名)收到了手机银行到账的提示音。“工资终于到账了!”叶星难掩激动,他想起三年前,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定书时,也是这样的一幅景象。虽然裁定书认定北京域新教育公司(化名,以下简称域新公司)欠付叶星工资一万余元,然而,因域新公司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工资始终无法兑付。“是叶星吗?找到你真不容易啊!”2024年5月,叶

多项信息未及时披露,泰林生物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新京报讯 2月25日,泰林生物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8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据《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泰林生物存在部分募投项目产能不足、自建项目用地变更、对合资公司暂停投资的情况未及时披露等问题。浙江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

泰林生物: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2月25日,泰林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指出,公司在现场检查中存在部分募投项目产能不足、自建项目用地变更、对合资公司暂停投资的情况未及时披露等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叶大林、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叶星月分别采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