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中国:公司董事禁售期出售股票是因融资保证金违约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袁秀丽)2月3日,阳光100中国在港交所发布董事于禁售期买卖证券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获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易小迪,执行董事范小冲及非执行董事范晓华通知,他们被视为于禁售期内在公开市场以强制出售方式出售乐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154.5万股公司股份(约占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06%),是因融资保证金出现违约。校对 翟永军 新闻 2025年02月05日 0 点赞 0 评论 28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