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

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迎新规,28条内容聚焦四大方面,要求至少每年开展一次相关内审

财联社2月8日讯(记者 夏淑媛)保险集团公司集中度风险监管迎来新规。2月8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其5章28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是明确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管理需遵循的原则,要求在并表管理基础上,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对集中度风险进行管理;二是规范集中度风险管理流程,要求保险集团建立包括集中度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报告等在内的集中度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