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公安局

万宁通报女子冲浪洗澡遭老板偷拍:店老板被行拘十日罚款五百

据@北京日报 23日消息,女子冲浪后洗澡被店老板偷拍,万宁官方发布通报,已将违法行为人列为涉旅人员黑名单。 2月23日,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发布通报,全文如下: 2025年2月22日,有网民通过“微博”在网上发布“其在某冲浪俱乐部体验完冲浪后遭店老板偷拍”的贴子。 经核实,当事人于2月7日14时在万宁市礼纪镇某冲浪俱乐部洗澡时,该冲浪俱乐部老板宋某使用手机对其进行偷拍。在接到当事人报警之后,

老板宋某,拘留10日!

2月23日,海南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发布情况通报——2025年2月22日,有网民通过“微博”在网上发布“其在某冲浪俱乐部体验完冲浪后遭店老板偷拍”的帖子。经核实,当事人于2月7日14时在万宁市礼纪镇某冲浪俱乐部洗澡时,该冲浪俱乐部老板宋某使用手机对其进行偷拍。在接到当事人报警之后,万宁市公安民警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置。事发当日,万宁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

海南万宁:一冲浪俱乐部老板偷拍顾客洗澡被拘留十日

2月23日,海南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发布情况通报,内容如下:2025年2月22日,有网民通过“微博”在网上发布“其在某冲浪俱乐部体验完冲浪后遭店老板偷拍”的贴子。经核实,当事人于2月7日14时在万宁市礼纪镇某冲浪俱乐部洗澡时,该冲浪俱乐部老板宋某使用手机对其进行偷拍。在接到当事人报警之后,万宁市公安民警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置。事发当日,万宁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

冲浪俱乐部老板偷拍顾客洗澡,海南万宁通报:行拘十日

2月23日,海南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发布情况通报,内容如下:2025年2月22日,有网民通过“微博”在网上发布“其在某冲浪俱乐部体验完冲浪后遭店老板偷拍”的贴子。经核实,当事人于2月7日14时在万宁市礼纪镇某冲浪俱乐部洗澡时,该冲浪俱乐部老板宋某使用手机对其进行偷拍。在接到当事人报警之后,万宁市公安民警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置。事发当日,万宁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

冲浪店老板偷拍客人洗澡,当地通报:拘留!撤销!禁入!

今天(2月23日),海南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发布情况通报:2025年2月22日,有网民通过“微博”在网上发布“其在某冲浪俱乐部体验完冲浪后遭店老板偷拍”的帖子。经核实,当事人于2月7日14时在万宁市礼纪镇某冲浪俱乐部洗澡时,该冲浪俱乐部老板宋某使用手机对其进行偷拍。在接到当事人报警之后,万宁市公安民警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置。事发当日,万宁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

冲浪后洗澡遭店老板偷拍,官方通报:涉事人员宋某被列入黑名单

据微信公众号“万宁发布”消息,2月23日,海南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发布情况通报: 2025年2月22日,有网民通过“微博”在网上发布“其在某冲浪俱乐部体验完冲浪后遭店老板偷拍”的贴子。 经核实,当事人于2月7日14时在万宁市礼纪镇某冲浪俱乐部洗澡时,该冲浪俱乐部老板宋某使用手机对其进行偷拍。在接到当事人报警之后,万宁市公安民警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置。事发当日,万宁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海南万宁通报“冲浪店老板偷拍客人洗澡”:停业整顿!宋某被列入黑名单

海南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3日发布情况通报:2025年2月22日,有网民通过“微博”在网上发布“其在某冲浪俱乐部体验完冲浪后遭店老板偷拍”的贴子。经核实,当事人于2月7日14时在万宁市礼纪镇某冲浪俱乐部洗澡时,该冲浪俱乐部老板宋某使用手机对其进行偷拍。在接到当事人报警之后,万宁市公安民警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置。事发当日,万宁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立即

官方通报:冲浪店老板偷拍被列入涉旅黑名单

2025年2月22日,有网民通过“微博”在网上发布“其在某冲浪俱乐部体验完冲浪后遭店老板偷拍”的贴子。 经核实,当事人于2月7日14时在万宁市礼纪镇某冲浪俱乐部洗澡时,该冲浪俱乐部老板宋某使用手机对其进行偷拍。在接到当事人报警之后,万宁市公安民警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置。事发当日,万宁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立即对违法行为人宋某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游客在冲浪俱乐部洗澡遭老板偷拍,当地通报:停业,拘留!

2月22日,有网民通过“微博”在网上发布“在海南万宁某冲浪俱乐部体验完冲浪后遭店老板偷拍”的贴子。经核实,当事人于2月7日14时在海南万宁市礼纪镇某冲浪俱乐部洗澡时,该冲浪俱乐部老板宋某使用手机对其进行偷拍。在接到当事人报警之后,万宁市公安民警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置。事发当日,万宁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立即对违法行为人宋某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目前

老板宋某,行拘10天

今天(2月23日),南都记者从海南省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获悉,近日,有网民称其在某冲浪俱乐部体验完冲浪后遭店老板偷拍。经核查后,当地公安机关对 涉事店老板宋某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据海南省万宁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通报,2月22日,有网民通过微博在网上发布“其在某冲浪俱乐部体验完冲浪后遭店老板偷拍”的帖子。经核实, 当事人于2月7日14时在万宁市礼纪镇某冲浪俱乐部洗澡时,该冲浪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