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港澳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不再执行“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规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各金融监管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024年10月,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了《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其中对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资质要求作出调整。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