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退换货过程中损坏 消费者起诉快递公司索赔被驳回 法官建议维权时“三步走”
王先生在电商平台以5299元购买启明公司笔记本电脑一台,收货后发现电脑屏幕存在漏液问题,遂与商家协商换货。在换货过程中,因快递导致电脑屏幕破裂。王先生将快递公司蓝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电脑损失5299元及由此产生车旅费1224元。北京海淀法院结合合同认定,王先生实为快递服务合同中的第三人,不享有基于债权请求权主张赔偿的权利,可就涉案电脑售后问题与启明公司另行处理,遂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