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信息未及时披露,泰林生物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新京报讯 2月25日,泰林生物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8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据《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泰林生物存在部分募投项目产能不足、自建项目用地变更、对合资公司暂停投资的情况未及时披露等问题。浙江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 新闻 2025年02月26日 0 点赞 0 评论 18 浏览
泰林生物: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2月25日,泰林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指出,公司在现场检查中存在部分募投项目产能不足、自建项目用地变更、对合资公司暂停投资的情况未及时披露等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叶大林、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叶星月分别采取出 新闻 2025年02月26日 0 点赞 0 评论 14 浏览
泰林生物及时任董事长等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泰林生物2月25日公告,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叶大林、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叶星月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指出,公司在现场检查中存在部分募投项目产能不足、自建项目用地变更、对合资公司暂停投资的情况未及时披露等问题。 新闻 2025年02月26日 0 点赞 0 评论 15 浏览
本月第六家公司现场检查后“吃牌” 泰林生物及董事长收警示函|速读公告 据公告,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泰林生物存在的问题包括:部分募投项目产能不足、自建项目用地变更、对合资公司暂停投资的情况未及时披露等。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叶大林、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叶星月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公开资料显示,泰林生物主营微生物检测与控制技术系统产品、有 新闻 2025年02月26日 0 点赞 0 评论 14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