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等六部门今天(21日)发布《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积极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经营主体,重点为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等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办法明确,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50%。
在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办法鼓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可通过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业务奖补等方式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支持,提升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实力和资本规模,推动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稳步扩大业务规模,更好助企纾困、稳岗扩岗、服务实体经济。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倪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