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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晚6点48分,贵州网友张兰(化名)微信收到“到店刷脸支付开通成功”和“微信支付成功”的通知。随后张兰发现,她被陌生人在安徽亳州微信刷脸成功支付106.64元。收款方为“金色华联亳州万达广场店”,支付方式为刷脸支付。

收款商家告诉《正在新闻》确有此事,“那个人结账时不仅刷脸成功,还输入对了手机后四位。”

张兰查看商家监控后发现,刷脸人与自己长相并不相似。同时张兰表示,手机号是在学校办理,没有更换过,也没有开启过微信到店刷脸支付功能。

张兰向微信支付提交被盗申赔,也在亳州当地报警。

1月14日,20点53分微信支付官方将被刷钱款退还用户。

本期编辑 邢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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