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左千户】

中国船只只要进港就得缴费,而且最高将达150万美元!

近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以“中国通过补贴不公平主导造船业,损害美国利益”等无端指责为理由,针对中国海事、物流、造船等领域宣布了一项拟议的全面提案,计划对包括中国远洋海运集团(COSCO)等在内的中国海运运营商和经营中国制造船舶的非中国海运运营商,实施费用征收与限制措施,程度之离谱让人咋舌。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出行动议案的相关内容

本次议案是对2024年4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对中国造船业进行301调查的后续行动计划。

具体时间线是:

2024年3月12日,美国造船业相关五大工会提交请愿书,要求拜登政府对中国造船业进行301调查。

2024年4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同意开始调查。

2024年5月29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和301委员会召开公开听证会。

2025年1月16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调查报告,决定开始采取行动。

2025年2月21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出本次制裁中国的议案。

2025年3月24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和301委员会将召开听证会是否实施此议案。

关于请愿书我在《美五大工会要求对华发起“301调查”,聊聊他们的请愿书有多扯》https://www.guancha.cn/zuoqianhu/2024_04_30_733298.shtml 中进行过分析,这次我们就看看提出的制裁议案中,有哪些具体的制裁措施。

制裁措施内容一共有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收费,按收费对象分成三种:

第一种是中国海运承运人。中国海运承运人的船只进入美国港口时,按照每艘船只进入美国港口的最高150万美元的费用收取;或按照每艘船只进入美国港口的最高1000美元每净吨船只容量的费率收取。

这个中国海运运营商,说白了就是中远海运(COSCO)。由于进入美国港口的船舶都是远洋大船,绝大多数都超过各种意义上的1000吨。所以差不多中远海运的任何一条船舶进入美国港口停靠,都要额外缴纳100万美元。

一艘满载集装箱的中远海运货轮正在加州长滩港卸货

第二种是拥有中国建造船舶的海运承运人,按照该承运人船队中中国建造船舶所占的比例收取额外费用,

比如对于船队中50%或更多由中国建造船只的运营商,每次船只进入美国港口将收取最高100万美元;对于船队中超过25%且不到50%由中国建造船只的运营商,每次船只进入美国港口将收取最高75万美元;对于船队中超过0%且不到25%由中国建造船只的运营商,每次船只进入美国港口将收取最高50万美元。

这条的离谱之处在于,一家承运人的船队中哪怕只有一条中国建造的船舶,即使这条中国造船舶不去挂靠美国港口,这个承运人的其他非中国造的船舶挂靠美国港口时,也要缴纳这个费用。

第三种是在中国船厂有订单的海运承运人。如果该承运人在未来2年内有船舶预计在中国船厂交付,那么按照船舶订单的比例,在该承运人的船舶每次进入美国港口时收取最高50万、75万、100万美元的费用。这个规则跟第二条一样,只要该承运人在中国船厂有任何船舶订单,那么该承运人的所有船舶挂靠美国港口时都要缴纳。

当然关于收费方面,如果该承运人使用美国建造的船舶挂靠美国港口时,每次可以减免100万美元。

第二个方面是促使美国产品在美国船舶上运输。

所有美国海运出口的商品,包括消费品、农产品以及化学品、石油或天然气等产品,需要在7年内将使用美国承运人和美国船旗的比例逐步提高到15%,美国建造的船舶比例提高到5%。但如果提供国际海运服务的承运人证明,每年至少20%的美国产品在美国旗、美国建造的船舶上运输,则可批准使用非美国建造的船舶上出口。这条差不多可以看作美国《琼斯法案》的加强升级版。

第三个方面是其他行动,包括减少对中国推广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LOGINK)或类似平台的曝光和风险的行动,例如建议相关美国机构调查中国航运公司的涉嫌反竞争行为,限制LOGINK获取美国航运数据,或禁止或继续禁止美国港口的码头和美国港口使用LOGINK软件。考虑与盟友和合作伙伴进行谈判,以抵消中国的行为、政策和做法,并减少对海事、物流和造船业的依赖。说实话,我也很难理解为什么美国对LOGINK这个没什么用的软件如此在意?

截至2025年2月,按国家分列的新商船订单量。截图自Linerlytica报告

美国政府从根本上伤害了航运业

美国这个议案的条文内容大致如此,由于还没通过执行,航运业界目前还处于观望状态,还在猜测美国如何执行,并对一些执行细则产生疑虑。

比如目前集装箱船舶挂靠美国港口时,是按照先后顺序依次挂靠美国多个港口,那么是不是每挂靠一个美国港口都要缴纳100万美元?挂3个港口缴纳300万?

比如收费方面,三种收费是单独的还是叠加的?以中远海运为例,既是中国承运人,船队中也有最高比例的中国建造船只,同时在中国船厂有订单,那么是不是三种费用都要缴纳?马士基船公司不是中国承运人,但现有船队里有中国建造的船舶,在中国船厂有订单,是不是只要缴纳两种费用就行了?

一些条文在实际执行中也会碰到困难,比如第二个方面,目前美国商船队在全球商船队的比例约为2.6%,美国船员在世界船员中的比例极低,美国的造船能力几乎只剩下建造军舰的能力,甚至军舰都无法及时维修,要使用日韩船厂进行维修。在这种情况下,能否实现“美国船运美国货”的要求呢?

航运业界对于美国政府的态度早有预料,在《海运改革法案》通过后,美国政府不利于航运业的想法就昭然若揭了。但对于这次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议案,航运业界则用了“疯狂”一词来评价。

这项议案的起因是美国五大工会提交的请愿书,其中提到了向停靠美国的中国建造船舶收取额外费用的思路,并且用集装箱船舶例举了收费规则。当时航运业界的看法是这不过是外行人员提出的荒唐想法,没想到执行议案出来后更加荒唐。

根据挂靠船舶的吨位收取费用是港口收费的通行做法,这一点估计是经过了专业人士的指点。之前美国造船业五大工会提交请愿书的时候,笔者还在感慨美国造船业做事过于明目张胆。作为航运业的乙方,想坑甲方也不是不行,问题是你不能让甲方知道。

结果现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议案将收费范围严重扩大了。根据克拉克森研究机构(Clarksons Research)的数据显示,中国造船业在多个船型领域占据显著市场份额。2023年,中国在散货船交付占比达62%,集装箱船交付占比达61%,LNG运输船交付占比为17%。2024年中国船厂订单量占据世界的65%。希腊航运业经纪商Intermodal数据显示,中国船队目前已经占到了全球总吨位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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