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方

罕见病患者如何科学选择特医食品?专家建议这么吃

记者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通过持续优化特医食品注册管理制度等措施,推动提升罕见病类特医食品可及性。特医食品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简称,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必须在医生和营养师的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刘松涛示:特医食品对于罕见病患者非常重要,在我国罕见病目录当中,有3

200种中药配方颗粒本月底纳入北京医保,包括人参等名贵药材

新京报讯(记者叶红梅)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通知,对具有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的200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制定医保支付标准,通知自2月28日起执行。这200种中药配方颗粒中既有板蓝根、丹参、甘草等常用药,也有人参、灵芝等名贵药材,还有炒酸枣仁等炮制品。具体支付标准已在通知中明确,公众可在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通知明确,参保患者使用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患者和医保基金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基础,

6300元/公斤!炒酸枣仁中药配方颗粒价格直逼白银

200种方便快捷的中药配方颗粒即将纳入一些地区的医保报销。叫好的同时,有网友发问:中药配方颗粒价格很高,以常见的白芷、百合、大枣为例,药用价格高了10倍左右,怎么这么贵?中药配方颗粒将纳入医保 图源网络炒酸枣仁单价直逼白银2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通知,2月28日起,200种中药配方颗粒可以医保报销,其中包括板蓝根、丹参、甘草等常用药,也有人参、灵芝等名贵药材,还有炒酸枣仁等炮制品。药品用

两款罕见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过注册审批

记者今天了解到,两款分别适用于苯丙酮尿症、甲基丙二酸血症和丙酸血症罕见病患儿食用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获得产品注册,实现国产产品零的突破。这是市场监管总局首批适用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的快速审批产品,其审评时限从6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并优先安排对其进行现场核查和抽样检测。苯丙酮尿症、甲基丙二酸血症和丙酸血症均属于氨基酸代谢障碍类罕见病,苯丙酮尿症发病率约为万分之一,甲基丙二酸血症约为一万五千分

半两财经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能防过敏?专家:长期误用滥用有风险

近期,市场上出现家长误认为食用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能够预防过敏、腹泻或为婴儿提供更多的营养,而为家里的健康婴儿选用特医婴食品的现象。2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提示,特医婴食品的选择和使用应依据明确的医学评估和诊断,家长不能随意喂食特医婴食品。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天然食物,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婴儿配方乳粉来满足生长发育需要。但患有疾病或功能紊乱的婴儿,则需要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的指导

2月28日起200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北京医保 含人参、灵芝等名贵药材

【2月28日起200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北京医保 含人参、灵芝等名贵药材】财联社2月9日电,北京市医保局近日发布通知,自2月28日起,200种中药配方颗粒可以医保报销。公众可登录市医保局官网查询药品名称及相关医保支付标准。200种中药配方颗粒中既有板蓝根、丹参、甘草等常用药,也有人参、灵芝等名贵药材,还有炒酸枣仁等炮制品。药品用途主要包括补益、清热、活血化瘀、止咳化痰、安神、祛风湿等,覆盖病症广泛。

市场监管总局:家长不能随意喂食特医婴食品

新京报讯(记者陈琳)近期,市场上出现家长误认为食用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婴食品)能够预防过敏、腹泻或为婴儿提供更多营养,而为家里的健康婴儿选用特医婴食品的现象。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提示大家,特医婴食品的选择和使用应依据明确的医学评估和诊断,家长不能随意喂食特医婴食品。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天然食物,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婴儿配方乳粉来满足生长发育需要。但患有疾病或功能紊乱的

严惩“幽灵”外卖等违法行为

本报综合 近日,省食安委2025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暨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部署会议召开。会上透露,本月起在全省开展八大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食用农产品突出问题全链条整治行动着重追根溯源严惩重处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杜绝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整治行动深入推进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和地方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整治,突出治理超范围超限量

2月28日起,200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北京医保

新京报讯 近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完善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报销政策的通知,详情:各区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支持中药配方颗粒临床规范管理,促进中药配方颗粒合理用药,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更好保障人民健康,现对具有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的200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医保支付政策参保患者使用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