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作坊主违法倾倒固废被罚十万元,提“家庭困难”求减免未获采纳
因将玻璃加工的玻璃粉沉淀物进行违法倾倒,成都一名玻璃作坊经营者近日被处以罚款10万元。成都市生态环境局2月27日公布的处罚公告显示,2024年12月6日,成都市彭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接应急事故后,对段某君经营的玻璃作坊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段某君于2024年12月6日0时30分左右将该玻璃作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池底泥(玻璃粉沉淀物)用吨桶装运后驾驶轻卡货车(川GNJ158)倾倒至致和街道兴仁社区六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