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2人非法屠宰、销售未检疫生猪,重审后为何变更罪名“轻判”?专家释疑
2023年4月6日,广西玉林玉州区人民法院宣判三起涉及22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系列食品案。在一审判决中,玉州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邹某在玉林市玉州区多地私设屠宰生猪窝点进行非法屠宰,还将屠宰好的猪肉对外销售。最终,法院分别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涉案22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期从最高的五年六个月至最低十个月不等,罚金最高600万元人民币至最低11万元人民币。一审判决后多名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