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

人大常委会|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二审稿拟增加规定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二审稿2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民营经济组织收取费用,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不得向民营经济组织摊派财物。这样规定进一步突出了法治的保障作用。2024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随后,法律草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从常委会审议和征求

甘肃人大:着眼良法善治 不断提升立法质效

中新网兰州1月22日电 (记者 丁思)“地方立法的关键在于务实管用,要针对问题立法,与时俱进修法,确保法治统一,体现甘肃特色。”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马廷礼21日在兰州表示,该省着眼良法善治,不断提升立法质效,全年共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15件,审查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31件。1月21日下午,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丁思 摄 21日下午,甘肃

国家网信办依法查处82款违法违规APP

本报北京2月19日电 (记者金歆)记者19日从国家网信办获悉:近期,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APP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未按法律规定提供删除或更正个人信息功能等问题,国家网信办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查处“开个密室馆”等82款违法违规APP(含小程序)。经查,“开个密室馆”等4款APP存在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问题

明确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发布 共17种情形

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将《标准》作为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及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标准》明确,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未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等要求,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亡、财产重大损失的,应判定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枣阳法院以“廉”开新篇 春训厉兵强素能

中新网湖北新闻2月11日电(梁军)一年之计在于春,厉兵秣马正当时。2月7日至8日,枣阳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为期2天的春季集中整训活动,通过动员讲话、党纪法规教育、业务辅导等环节,为全体干警“充电续航”,提升干警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廉洁意识,院领导及全体干警参加了春季集中整训活动。用“廉”开篇,以“廉”启新。春训活动邀请了枣阳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建超到会指导,陈组长以《不断学习党纪法

林清轩创始人回应“宣传违规”:建立宣传话术实时审核机制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李铮)“面对问题,不逃避”,2月28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获悉,对于林清轩旗下门店因宣传用语不规范被行政处罚一事,品牌创始人孙来春在微博发布“林清轩关于宣传违规事件的声明函”。图/微博截图声明函显示,经核查,此次违规行为系在宣传过程中未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所致。“尽管公司始终要求规范宣传,但此次事件暴露出我们在日常培训与监管环节存在疏漏”,孙来春表示,林清轩旗下产品

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

2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此前,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该法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从常委会审议和征求意见情况看,各方面对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高度认同,对草案充分肯定,普遍认为:草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对于全社会稳定预期、振奋信心、凝聚力量,激发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二审稿拟增加规定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二审稿2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民营经济组织收取费用,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不得向民营经济组织摊派财物。这样规定进一步突出了法治的保障作用。(新华社)

德州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出炉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德政办发〔202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德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2月20日德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为做好2025年政府立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德州市

国际航协2025年全球法律大会在沪召开

今日(2月19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2025年全球法律大会在上海召开。本次大会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330余名国际航空法律专家参会,共同探讨新兴力量推动航空业发展的法律影响。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梁楠表示,中国民航运输规模连续19年位居全球第二,对全球航空运输增长的贡献率超过20%。作为《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最早的签署国之一和国际民航组织一类理事国,中国始终积极参与国际民航法律规则制定修订,加入和批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