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

T3出行崔大勇呼吁:《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要尝试同步增加远程安全员规定

随着高阶自动驾驶技术的不断推进,国内多个城市如北京、广州、武汉、合肥等已经迅速响应,出台了各自的地方法规,旨在解决自动驾驶创新应用中所遇到的关键性难题。其中,关于允许自动驾驶车辆配备远程安全员的规定,成为了公众和业界的关注焦点。而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九条的明确规定,自动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配备随车安全员。这一规定,在当前自动驾驶技术日新月异的背景下,对江苏

两部门:对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及OTA升级活动开展充分测试验证,按要求备案

2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该通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在一同发布的中表示,制定该《通知》一是要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当前,组合驾驶辅助系统(2级驾驶自动化系统)已从高速场景逐步扩展至城区复杂场景,汽车软件在线升级(以下称OTA升级)活动日益频繁,持续更新车辆产品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