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

判了!还是死刑!10个被害者家庭到场:她没有悔意,罪大恶极...

今天(25日)上午9点半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宣判据了解杨妞花等被害人及家属到庭参加诉讼此案于 10月11日,在这里重审一审开庭,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涉嫌拐卖的儿童从11人增加到17人。最新消息: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宣判了死刑!总台央视记者刚刚获悉,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

人贩子王浩文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受害人家长:他和余华英一样罪大恶极

1月21日,随着庄严的法槌落下,人贩子王浩文被二审宣判死刑。四川省高院经审理认定,王浩文于2006年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出狱后数年间在湖南、湖北、四川多地流窜作案,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王浩文。央视新闻截图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王浩文被指拐卖的多名儿童中,不少家庭为了寻找孩子备受煎熬,有夫妻因儿子被拐试图自杀,

余华英被执行死刑!受害人杨妞花的姐姐发声:终于等到这一天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5年2月2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余华英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同日中午,余华英案受害人杨妞花的姐姐杨桑英向南都记者表示,自己也是刚刚知道这个消息,“感谢大家这么多年的陪伴和关注,我们今天终于等到了最终的结果”。余华英。法院经审理查明,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他人,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拐

中国“无袍法官”广泛参与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等大要案审理

中新社北京2月21日电 (记者 张素)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等权利,被称为“无袍法官”。自2018年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截至2024年底,中国各地在任“无袍法官”已有34.1万余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成林21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庆姐弟坠亡案、余华英拐卖17名儿童案中,人民法院引入4名人民陪审员和3名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对案件事实、刑罚适用进行分析

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寻亲家属:对结果满意,将等待民事诉讼开庭

1月21日下午,备受关注的王浩文拐卖儿童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迎来最终宣判。红星新闻记者从寻亲家属“雷公”雷武泽处获悉,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是判处死刑,维持原判,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后生效。针对该结果,雷武泽表示满意,接下来,他将继续等待自己针对王浩文、胡某雄提起的民事诉讼开庭。▲判决书部分内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雷武泽来自湖南长沙,由于其左侧眉毛有些特别,“是立起来的”,他在寻子圈被称为“雷公”。其大

余华英拐卖儿童十七名被执行死刑 刑前安排会见了近亲属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5年2月2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余华英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法院经审理查明,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他人,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拐卖儿童十七名。据此,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于2024年10月25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人贩子王浩文死刑

本报记者吴陈幸子长沙报道1月21日下午,记者从寻亲家长雷公处获悉,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原判。二审维持原判二审判决书显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浩文、胡某雄,原审被告人王某琼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幼儿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中,王浩文在2006年曾因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刑罚,是累犯,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出狱后数年间在湖南、湖北、四川多地流窜作案,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其行为严重

人贩子余华英被执行死刑!案件关键节点回顾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月2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余华英执行死刑。法院经审理查明,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他人,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拐卖儿童十七名。余华英如何走上拐卖孩子的罪恶之路?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1岁时她与重庆男子王加文结婚,后生下一女。王加文涉嫌盗窃被抓后,余华英开始外出打工,并结识了龚显良。原一审庭审现

最高法点名“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人民陪审员校准司法天平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入选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澎湃新闻注意到,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庆姐弟坠亡案、余华英拐卖17名儿童案等案件在列。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澎湃新闻注意到,201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正式颁布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门法律。“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法院坚持在审判